四川新闻网消息
5月23日,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和四川省司法厅的《实施方案》,四川省出台《全省公证工作为构建和谐四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意见》,确定全省公证工作为构建和谐四川服务的主题是:优质高效服务为民、便民惠民构建和谐。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好16项工作:
一、优质高效服务为民,为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保障
1、积极为省政府确定的全省300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全省公证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为我省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积极地为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公证服务,为促进和保障和谐四川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优质高效地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促进改革开放和内外交流。各涉外公证处和涉港澳台公证处要积极地、优质高效地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事务,积极的促进四川的改革开放,促进四川的对外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往来,维护四川公民法人涉外经济民事权益。
3、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提供公证服务。每个公证处和每个公证员要在坚持《公证程序规则》和确保公证质量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急事急办,尽可能满足当事人要求,及时提供公证服务,不得违反规定延期出具公证书。
4、畅通公证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公证投诉。每个公证处必须依法依规认真及时地处理每一件公证投诉案件,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处理或者推拖拒办公证投诉,各主管司法局要对所属公证处处理公证投诉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督查。
5、开展一次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各公证处要在7月上旬之前对近年来办理的继承、遗嘱、委托等与人身关系密切类公证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12月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
二、便民惠民,落实措施构建和谐
6、认真落实公证法律服务便民措施。全省每个公证处都要要全面建立执业公示制度、便民服务窗口、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节假日延伸服务、为年老残疾当事人上门服务、设立社会监督电话等工作措施。
7、组织1000名公证人员进乡村和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在县级司法局和公证处的统一组织下,全省1000余名公证人员都要到社区、到乡村开展一次公证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
8、组织公证人员到各级工青妇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监所开展服务活动。在各级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公证人员到各级工青妇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监狱、劳教场所开展公证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
9、开展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全省广大公证员要通过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和家庭财产公证,切实维护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权益;向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奉献爱心。
10、全省公证行业向社会作出以下惠民承诺:
① 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
② 办理涉及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
③ 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
④ 办理库区移民安置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事项,予以减收服务费。
三、办理几件实事,支持贫困地区公证事业发展
11、给予物资支持。省公证协会将积极组织全省经济条件较好的公证处向贫困地区公证处给予电脑等物资上的支持;
12、给予经费支持。对贫困地区公证人员参加全省性公证业务培训经费予以减免,免收甘孜、阿坝、凉山州所属各公证处2007年度中国公证协会和省公证协会会费;
13、提供智力支持。省公证协会将组织资深公证员到贫困地区公证处开展《物权法》巡回宣讲和公证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其提高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