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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上一个西红杮超市赔了4万5
http://www.newssc.org
2007-11-12 10:00:52
四川新闻网消息               

  陈某去年年底在位于房山区的美廉美超市购物时,不慎踩到散落在地上的一个西红柿,被摔伤造成十级伤残。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判决超市赔偿陈某4.5万余元。

  美廉美超市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是地面上的西红柿造成陈某摔伤,只同意承担50%的责任。

  房山法院审理后查明,陈某在美廉美超市城关店购物时,因超市地面问题不慎摔倒并受伤。由于超市未能给陈某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并对陈某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实际损害,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讯员李倩赵二凯)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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