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特派记者:高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人们对食品卫生尤其是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如何让老百姓在“吃”上更放心?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程静认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三个体系”完全可以保障食品质量的安全。
源头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没有科学使用或者滥用农药化肥,或者为了追求食品的新、特、奇,而滥用色素、防腐剂、添加剂,是造成食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要杜绝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就要从源头抓起,降低农药残留,杜绝植物生物生化条件激素,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背景链接:我国居民食品消费总量的70%以上为鲜活农产品,而农产品又是食品的主要生产原料和组成部分。从危害因素看,在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三大危害因素中,源头控制主要在农业领域。
加工审慎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造成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可能出现在加工工艺上,不正当的存储,不恰当的烹饪方式,譬如过度油炸、膨化,都会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生成物,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因此,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来控制农副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并可以通过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来遏制问题食品的扩散。”
背景链接:目前,越来越多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供应基地通过建立场地(厂)挂钩制度、索证索票验收制度,以及购销台账制度等,建立了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为及时从源头上查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严格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检测体系再完善,但如果不执行的话,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会存在隐患。0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大了处罚力度。通过建设法律体系,从制度上保障食品安全。”
背景链接:2007年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监管等做出全面的阐述,草案要求,各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以及明确将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并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补充和完善,对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也做出了规定。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清晰区分了两者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