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省法院刑二庭在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中,结合集中处理进京到省非正常访、重信重访专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妥善化解信访老案,圆满办结了刑释人员范忠文涉法上访一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诉人范忠文在阿坝监狱服刑期间因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口角,被另一服刑人员林某用铁棍打伤右眼,后因医治无效导致右眼失明。该案经茂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范忠文伤残补偿费32513.6元。范忠文不服,上诉至阿坝中院,2003年,阿坝中院做出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范忠文对终审裁判不服,遂多方申诉。
在“三大主题活动”中,省法院将此案列为“服判息诉工程”实战练兵重点案件,指定刑二庭包案承办。省法院刑二庭组成了由一名副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经过复查,合议庭认为原判决在法律上的处理并无不当,但鉴于阿坝监狱属于监管机关,对从事劳动的犯人具有监管责任,范忠文在劳动中与其他犯人产生纠纷并受重伤,且现在范忠文眼疾恶化,原判的赔偿款也未实际支付,其本人生活十分困难,阿坝监狱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补偿责任。为解决上访人范文忠的生活困难,使其能够安居乐业,息诉罢访,合议庭法官三次赴双流召集成都市政法委、阿坝州政法委、双流县政法委、阿坝中院、阿坝监狱以及双流县籍田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解决范忠文的申诉请求和生活困难。法官们还深入到籍田镇五圣村范忠文家中了解其生活情况,并与籍田镇镇长、综治办主任、五圣村村文书以及范忠文本人进行座谈,对其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解掌握,做好稳控工作。经过多方沟通协商,相关部门决定对范忠文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偿。范忠文接受了补偿,并自愿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以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申诉上访。

图为范忠文当着省法院刑二庭法官在自己书写的息诉服判承诺书上盖印。(摄影:钟均成)
(省法院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