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落马高官“墨宝”是去是留?
宣城此类“遗迹”惹争议,市民对此看法不一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官员会在某些特定场合题字留念。然而,当其中少数人因腐败等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后,他们留下的手迹是否适宜继续高挂或保留?近日,针对宣城市几处建筑物上“落马高官墨宝”,当地网友展开激烈争论。
王昭耀题字高挂门头
据了解,原政府官员王昭耀曾在宣城市环城西路等地方的某些建筑物上题字,至今仍挂在某些单位的门头上“露脸”。针对这种现象,宣城市的不少网友在当地的论坛上,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网友直接指出,也许是我们平时没太在意,或是因为熟视无睹,王昭耀等的题字至今依然放着“铜光”。
是去是留市民看法不一
那么到底如何对待落马高官手迹呢?记者就此走访了宣城市的一些市民。有市民认为,应该铲除。因为“当初一些单位或者个人请他们题字,并不是冲他们的字有多么的好看,而是看中了他们的职位。”
有些市民则认为应该保留,“特别是违法犯罪的人题的字,这样我们可以用他们的结果教育下一代。”
有市民则提出了“保留”更深层次的原因,认为当年高官题字大多以官员身份,而这种身份代表的是某级组织或机构等。高官因为个人原因触犯法律而落马后,实际上与这些题字没有多少“指代”关系。除非,落马高官收受了“求字”单位的“润笔费”。
-记者手记
官员应慎题字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对刚刚产生的新一届国务院工作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项新规定是:国务院领导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实际上,官员毕竟不是职业书法家,他们的题字之所以常常“求之不得”,大多不因为字迹本身。之所以这些题字高悬于门楣之上,是因为“求字”单位常常认为它将大大增加本单位的无形资本。
谨慎提笔留字,至少能够避免公共权力通过题字这种独特的文化社会景象而突破疆界,与既得利益相结合。(记者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