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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中国邮政需全新法律规治的N个理由
http://www.newssc.org
2008-05-09 10:15:12
四川新闻网消息               

  突破原有框框邮政纳入奥运指挥体系专家称此举为邮政法修订提供范例

  资料图片。

  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出紧急通知:北京奥运会期间,所有营业窗口禁止收寄液体类物品,暂时不执行自封免验规定,所有邮件100%进行验视。寄往北京、青岛等奥运比赛城市的邮件查验将更加严格。

  据中国邮政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说,从5月开始,液体类和粉末状的物品已禁止通过特快专递、包裹等形式收寄。根据相关规定,诸如香水、洗发水、精油、咳嗽药水等含有化学成分的液态物品都属于禁运范围,特快专递、包裹一律不得收寄。邮件的验视工作要达到100%,涉奥邮件的安检率要达到100%,涉奥的邮政服务人员的政审要达到100%,涉奥邮件的投递要100%粘贴安全检查标签。

  有法律专家称,邮政部门纳入奥运会指挥体系,对中国邮政监管是个突破,也为正在修订中的邮政法提供了非常时期非常监管的范例。这位法律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实施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邮政法的修改已经8易其稿,却一直没有通过,主要的矛盾点在邮政信函专营的重量范围和从事快递业务行政许可的资质标准。“无论症结在哪里,目前已被纳入交通运输部麾下的中国邮政,必须走入一个由新法律支撑的新环境。”

  开放邮政市场应首保国家利益

  保证公民通信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目前的邮政法在制定时把‘包裹’一并‘打包’进通信秘密里,给予了宪法上的特殊保护,而宪法中保护的只应是信件。”有法律专家告诉记者。

  据了解,1986年版的邮政法针对包裹的规定,在此次奥运邮政监管中显露出明显的不适应性。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胡仲元说,维护国家利益是邮政法修改的第一宗旨,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邮政立法都以确保本国的通信安全和主权不容侵犯为基点,中国的邮政法也必须服从国家安全的需要。

  据业内专家介绍,用实物传递的信息安全领域存在着诸多隐患,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实物信息进出国门只有邮政一个渠道,发展到现在则可以通过国际快递企业、民间速递公司等多渠道传递,邮政的邮件处理中心已经失去了监管中心的地位;另外,目前对信件的定义和邮政专营保护的规定存在法规打架的情况,致使邮政不能很好地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信件业务多头经营、多头管理使通信安全严重失控。

  专家称,对涉奥邮件的监管说明,无论邮政市场如何开放,国家利益都是首位。

  邮政公益属性不应该改变

  中国邮政的变革与发展从现行的邮政法中可见一斑。1990年1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而今,中国邮政在历经了信息产业部的管理后,又划归交通运输部麾下。

  “从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等业务的出现可以看出,国家为了保证邮政公益性做了很多努力。”交通法专家张柱庭说,部队义务兵邮寄信件是免费的,信件不论寄往多远的边疆哨卡,邮政人员都要送达,有的需要几天几夜的跋山涉水才能送到。中国邮政24万处网点服务“三农”都是亏损经营,所以,邮政最初要靠电信养。电信与邮政分家后,邮政开始用报刊发行养活自己,但各地类似北京的“小红帽”这样的自办发行业务的出现,又冲击了邮政业。国家又通过邮政储蓄的方式,以收取手续费养活邮政,但遭到银行业的反对。“所以,邮政公益性的担子只能由交通部门来背,因为邮件的邮寄是靠交通运输保障的。”张柱庭说。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法规处调研员常超然告诉记者,普遍服务和特殊义务是邮政基本的公益属性。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邮政在代表政府承担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时,有权利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基本人权的需要,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开透明的服务许可制度。邮政法的修改不是要不要维持“信件专营”的问题,而是如何完善与“信件专营”条款相配套的监督管理制度的问题。

  开放邮政市场需划出“禁区”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邮政目前已实行政企分开,背负着普遍服务义务的国家邮政企业,无法与专营发达城市快递业务的民营企业竞争,因此有必要对邮政行业中的服务内容作出区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乔新生说,我国公用企业很多,但在经营过程中,作为市场主体,他们与其他企业处于平等地位,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邮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自己的独占地位,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乔新生说,哪些是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服务,必须由邮政企业专营?哪些是一般的市场商业服务,可以由其他企业参与竞争?哪些是可以完全放开经营的项目,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可以经营?未来的邮政法应作出明确回答。“保护邮政行业要通过法律形式,比如,部分实行专营的邮政服务,专营的种类、条件、收费都应当由法律作出严格的规定。” (陈煜儒)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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