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四川新闻 国内 国际 时评 麻辣社区
政务 新闻中心 省情 图片 专题 麻辣博客
法制 网上商城 文娱 体育 交警 动漫游戏

房产 财经 汽车 教育 名牌 魅力四川

女性 川茶 川菜 川酒 旅游 网上四川

健康 地图 短信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律 师   公 证   鉴 定   评 估   审 计   担 保   拍 卖  律师顾问团   法律培训   公示公告   
本频道律师团成员:四川精辞律师事务所:万启康律师  郑红飞律师  张柯律师  吕帖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法制频道 > 警讯 > 警讯要闻 正文
抗震救灾,乐山市3000余名公安民警战斗在第一线
http://www.newssc.org
2008-05-15 11:10:43
四川新闻网消息               

  5月12日14时28分,阿坝州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地震,随后又接连发生余震。乐山市境内受地震波及发生明显震感,造成了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乐山市公安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迅速启动“5.12”地震应急预案措施,全市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预案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地震发生后,乐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若建在第一时间赶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持召开“5.12”地震应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地震相关应急工作。全市3000余名公安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在最需要帮助的群众面前。当晚10时30分,黄若建、王琪同志又来到市中区新世纪广场、阳光广场等群众聚集地看望避震群众,并深入中心城区了解群众受灾情况,鼓励群众依靠党委政府开展抗灾自救。

  地震袭来时,乐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沈建伟正在办公室与班子成员研究工作。第一轮地震冲击波过去后,他立即通过道路交通监控与指挥中心查看了城区主要街道的交通安全情况,随后果断指令全市各交警大队、中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警力调配,把最大限度的警力部署到道路执勤一线。震后不久,前往乐山新世纪广场避震的群众和车辆不断增加,在晚上7时至10时许达到了最高峰。由于警力部署及时,现场疏导得力,自始自终保持了广场及周边区域交通的顺畅有序。峨边县交警大队对境内两条因地震引起的塌方公路实行了交通限时管制,并在沿途设立了警示牌和提示牌,确保过往车辆安全行驶。

  为了及时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有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灾情发生后立即加强了社会面控制。各地巡警、交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和综治巡逻队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重点强化了城区街面、道路、公共场所以及重点目标、重要部位和治安复杂区域的治安巡查,积极开展防盗抢、防事故、防谣言工作。武警乐山支队奉命派出执勤官兵和巡逻车辆,在中心城区人员聚集区域、复杂场所进行不间断巡逻,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控制。在巡逻中,广大民警和武警官兵主动做好“震中不在乐山”、“相信和依靠党委政府”、“全民动员抗震减灾”等多方面宣传,及时消除了群众的恐慌心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刑侦、网监、经侦、禁毒等部门坚守岗位,严阵以待,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趁机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为抗震救灾筑起了又一道安全屏障。治安、监管、国保等部门在震后移动通讯受阻的情况下,迅速利用有线电话、无线电台等通讯手段收集掌控各类动态信息,查问了解枪械使用、危爆化学物品储存与使用、油料储存等重点单位的安全情况,同时派出专人赶赴金融单位、重点厂矿、油库等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充分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积极利用各类救援车辆和器材,舍生忘死地开展安全排查和排险抢险作业,全力救护受灾遇险群众,坚决把震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地震发生后,乐山市公安消防部队根据上级命令立即进入了二级战备,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内的全市消防力量和各类战斗装备同时进入临战状态,迅速投入了抗震救灾工作。同时,该支队还根据上级命令抽调了数台消防车辆和数十名官兵组成抗震救灾应急突击队,赶赴德阳地震灾区参加跨区域增援作战。

  14时34分、53分,沙湾区嘉农镇两个窑洞因地震坍塌,6人被埋在窑中。接报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迅速调集沙湾、峨眉两地的消防力量展开救援,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将6人全部救出。在地震发生后的18个小时内,全市消防部队共出动52批次、战斗人员476人次、战斗车辆81台次,成功扑灭火灾13起,处置建筑物坍塌事故5起,危化品泄漏事故4起,车祸和电梯救援3起,山体滑坡1起,现场巡查监护18起,社会救助8起,营救遇险群众13人。

来源: 四川警察网
[编辑]: 成莹
[发表评论] [字体: ]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如何检举投诉 详情点击>>
·负责人违规 内审有权检举
·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法制热点信息推荐
 
新闻排行
主编信箱:newssc_fz@newssc.org 联系电话:02885178292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汇韬律师事务所 | 编辑部邮箱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

本网站加速由统一加速器提供